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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迪苏(600299)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AdisseoAdisseo(SH:600299)2025-06-26 10:17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致: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仅就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国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并不对有关行业、技术、 财务、会计、审计及资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须重点强调的是,本 所亦不具备对前述专业事项及其相关后果进行判断的技能。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 的中国境内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发表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 不具备就境外法律事项进行事实认定和发表法律意见的适当资格,并不根据任何 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意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涉及境外法律事项的内容,均为对 发行人及其境外控股子公司出具的说明、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尽调报告 以及法律函件或说明确认的引述。就本次发行所涉及的境外法律事项,发行人聘 请了境外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了调查,并由相关境外律师事务所及其他中 介机构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尽调报告、法律函件或说明确认。在本补充法律意见 书中对有关会计报表、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尽调报告以及法律函件或说明确认等文件中某些数据和结论进行引述时,已履行 了必要的注意义务,但该等引述并不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