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凤祥(600612) -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降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受老凤祥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有关文件和 本所律师认为应当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2025年6月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即《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 年 6 月 4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刊登了《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定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周四)下午 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