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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恩康(301263)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T&KT&K(SZ:301263)2025-06-26 10:30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机构")作为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恩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泰恩康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 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泰 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3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91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9.9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117,786.30 万元,扣除相 关发行费用(不含税)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