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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特钢(00070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CITIC SteelCITIC Steel(SZ:000708)2025-06-26 11:17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 科学决策,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 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处于重要地位。公司董事会实行集体 领导、民主决策制度,对股东会负责。未经董事会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 人名义行使董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 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全体董事根据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