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河(300619) - 内部审计制度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〇二五年六月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部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 规定》《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为公司内部机构或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 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包括监督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 况,检查被审计对象会计账目及其相关资产,监督被审计对象预决算执行和财务 收支,评价重大经济活动的效益等行为。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在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业务活 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公司审计部对董事会 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