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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河(300619) -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GMKGMK(SZ:300619)2025-06-26 11:17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佛 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规定,制定本工作制 度。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和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由董事会在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