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智数媒(300426)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浙六和法意(2025)第1120号 致: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浙 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公司")的委托,指派徐碧纯、吕荣律师(下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有效性等事宜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 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的文件、资料,并对有关事 实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 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