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药(30039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6月)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附 件一)的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第三条 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 和组织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具体事宜,负有直接责任。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 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 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当董事会秘书不能 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五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