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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长药(30039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