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药(300391)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6月)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 或者利益冲突的,应当回避。 第 1 页 共 4 页 第三章 审计机构的职责与权限 第一条 为加强对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及其控股公司的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保障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 产经营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要求,维护包括中小投资者的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本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 经营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本公司及其控股公司财务收支、资产 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建设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工作。 第四条 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 公、保守秘密的原则。 第二章 审计机构与审计人员 第五条 依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备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在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