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民科技(301000) -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200 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 10-11 层 电话:0571-86508080 传真:0571-87357755 邮编:310016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肇民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 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而出具。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