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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扬电子(301389)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情况 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内幕信息披露前各主体的保密义务及责任追究机制等内容。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 和执行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扬电子"或"上市公司")拟 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向杨慧达、温州慧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荣婕、 杨慧明、上海茂之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崔玉麟、管丹、张骏锦、 胡鹤一、陈余谦购买其所持有的苏州德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 佑新材"或"标的公司")7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 立财务顾问,对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