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雅股份(30110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何文龙先生、赵波先生、陈彦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且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何文龙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提名何文龙先生、赵波先生、陈彦先生为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6 月 27 日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对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现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候选人何文龙先生、赵波先生、陈彦先生具备《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