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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股份(603637) -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审定版)
ZPECZPEC(SH:603637)2025-06-27 10:47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50%的股东;或 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 50%,但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 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 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三条 下列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规范的相 关规定: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公司 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外);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其配偶、父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