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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股份(603637) -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5-07-09 07:45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2025年6月28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 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和《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戚元庆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根据修订后的《公 司章程》规定,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 ...
镇海股份(603637) -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审定版)
2025-06-27 10:47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举董事的 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每个股东 可以行使的有效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拟选董事人 数,股东可以将其有效投票权总数集中投给一位或分散投给数位董事候选人。对 每个董事候选人所投的票数可以高于或低于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并且不 必是该股份数的整倍数,但其对所有候选董事所投的票数累计不得超过其持有的 有效投票权总数。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股东会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含两名)董事的情形, 以及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的情形。股 东会仅选举一名董事时,采用直接投票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在股 ...
镇海股份(603637) -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定版)
2025-06-27 10:47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强化对非独立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 进提高公司质量,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
镇海股份(603637) -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定版)
2025-06-27 10:47
第一条 为规范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七条 公司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现场核查,以及会计师事务所 的审计工作,及时提供或者向银行申请提供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相关的必 要资料。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八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 ...
镇海股份(603637) -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审定版)
2025-06-27 10:47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并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 发展,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 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 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 制权的参股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 供担保的,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 ...
镇海股份(603637) -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审定版)
2025-06-27 10:47
董事会议事规则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补充规 定,公司召开董事会除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织机构 董事会议事规则 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规定条件时,公司应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第六条 董事会设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 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七条 董事会的日常工作机构是证券事务部,负责董事会决定事项的监督、 执行和日常事务。 第三章 董事会及董事长的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以及《 ...
镇海股份(603637) -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审定版)
2025-06-27 10:47
股东会议事规则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 情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 ...
镇海股份(603637) -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审定版)
2025-06-27 10:47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 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内 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公 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 务的,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
镇海股份(603637) -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审定版)
2025-06-27 10:47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之 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 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5 号》")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 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 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 ...
镇海股份(603637) -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审定版)
2025-06-27 10:47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50%的股东;或 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 50%,但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 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 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三条 下列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规范的相 关规定: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公司 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外);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其配偶、父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