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三七互娱(00255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6月)
SANQI HUYUSANQI HUYU(SZ:002555)2025-06-27 11: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 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 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 规定,履行职务: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 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