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蓝环境(600323) -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 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未得知的重大事件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 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向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如下人员: (六)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 员; (七) 公司总部各部门、事业部、子公司的负责人; (八) 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出具专项文件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 构及其相关人员; (九) 其他知晓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或信息的单位或人员。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发生本规则规定的相关重大事项,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