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宇医疗(688626)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翔宇医疗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致: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翔宇医疗")的委托,指派朱晓明律师、黄雅程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作为公司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和有权立法机构、监管机构已公开颁布、生效且现行有效之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下简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法律意见书所述的"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就翔宇医疗实施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已经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 原则. 对翔宇医疗本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