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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老窖(000568) -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LZLJLZLJ(SZ:000568)2025-06-27 11:33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 行使职权。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经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股东会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 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 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 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 1 交易所,说明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