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孚科技(603031) -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核意见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次交易在审核过程中,由于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24)第 162 号《资产评 估报告》有效期到期,为验证本次交易价格的合理性和公允性,公司委托中联国 信以 2024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安孚能源进行了加期评估(以下简称"一 次加期评估"),中联国信为此出具了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25)第 112 号《资产 评估报告》,该评估报告有效期至 2025 年 6 月 29 日止。 由于本次交易尚在审核过程中,并且一次加期评估出具的皖中联国信评报字 (2025)第 112 号《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即将到期,为再次验证本次交易价格的 合理性和公允性,公司委托中联国信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安 孚能源进行了二次加期评估,中联国信为此出具了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25)第 192 号《资产评估报告》。根据二次加期评估验证,本次交易相关资产评估值未 发生减值,二次加期评估结果不作为作价依据,仅用于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及作为 向监管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对交易方案不构成影响。 经审阅,我们认为上述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利 于保障本次交易顺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