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瑞新材(688102) - 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关于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 关于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以下简称"国浩")接受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国浩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 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 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 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及经办律 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及其它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