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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天化(000912) - 关于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LTHLTH(SZ:000912)2025-06-27 12:15

发现意字2025第02509号 致: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 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就公司本 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本次股东会并审查了公司提供 的有关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包括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各项 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公司保证和 承诺,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有关 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 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