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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鹏飞(30035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HPFHPF(SZ:300350)2025-06-27 12:17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以及《华鹏飞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 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交易融券交易的, 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其本人行为,也应遵 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 财务负责人等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公司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相关法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