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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鹏飞(300350)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5年6月)
HPFHPF(SZ:300350)2025-06-27 12:17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 书由董事会聘任。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由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 务等工作三年以上的自然人担任。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或培训证明。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