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鹏飞(300350)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6月)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在审议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上,财务负责人应当向董事会报 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第一条 为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以下合称"占用方") 占用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行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全 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以及《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持有的股 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 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有关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