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ST中迪(000609) -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做好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 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 专业人士,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 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