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绿康(002868) - 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 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评估机构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执行,遵循了市场通行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 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一致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现金方式 向江西饶信新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饶信新能")出售绿康(玉山)胶膜 材料有限公司(简称"绿康玉山")100%股权、绿康(海宁)胶膜材料有限公司 (简称"绿康海宁")100%股权和绿康新能(上海)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简称 "绿康新能")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 公司聘请了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信评估")作为本次交易 的评估机构,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公司进行评估分析并出 具了相关评估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充分了解本次 交易有关评估事项后,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