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绿康(002868)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的承诺函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符合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有关核查意见已提交公司内核机构审查,内核 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五)在与绿康生化接触后至担任本次重组独立财务顾问期间,独立财务 顾问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 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以下无正文)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担任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 的承诺函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向江西饶信 新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饶信新能")出售其持有的绿康(玉山)胶膜材 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康玉山")100%股权、绿康(海宁)胶膜材料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绿康海宁")100%股权和绿康新能(上海)进出口贸易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绿康新能")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浙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上市公司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