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钦(600753) - 海钦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 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 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 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 披露义务的主体。本制度所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