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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一药业(00272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TY PHAR.TY PHAR.(SZ:002728)2025-06-30 10:45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任、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辞职报告中说明辞职时间、辞职原因、辞去的职务、辞 职后是否继续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等情况。 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公司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