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一药业(00272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履职质 效,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 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