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一药业(00272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特一 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 存在利害关系的组织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