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一药业(00272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 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 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战略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 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 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经董事会批准产生,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