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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一药业(00272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TY PHAR.TY PHAR.(SZ:002728)2025-06-30 10:46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 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 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战略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 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 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经董事会批准产生,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