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一药业(00272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特一药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 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 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