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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芯微(688052) -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NovosenseNovosense(SH:688052)2025-06-30 11:00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受贵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 本所律师见证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 项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 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 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决议于2025年6月30日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投票方式、召开日期、时间、 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