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达股份(60062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6 月 30 日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 保董事会对高管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 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 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