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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达股份(600626)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SDSD(SH:600626)2025-06-30 11:16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6 月 30 日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公司") 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提高工作效 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申 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授权发言人,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 联络人。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秘书的工作部门。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及任免程序 第五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原任董 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