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达股份(600626)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年6月30日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行为,督促上述 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经选举产生的董事会成员(包括独立董事)因任 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