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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达股份(600626)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SDSD(SH:600626)2025-06-30 11:16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召开股东会选举公司董事(含独立 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股东所持的每一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应选 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数,股东拥有的投票数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人 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分散 投票数位候选董事,董事由获得赞同票数较多、且得票数超过总有效票数二分之 一者当选。 第三条 公司选举或者变更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 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 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第二章 提 名 第五条 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