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达股份(60062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 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公司 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体系进行审核或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均为公司现任董事, 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其中至少包括二名独立董事。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6 月 30 日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 会选举委员中的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 委员资格,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