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瑞电子(300976) - 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6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 金管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下合称"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 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偿或 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为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承 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大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使用的资金。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纳入 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合 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公司资金"(以下简称"资金占用"),包括: 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