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电股份(000922)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经历、专业素养和教育背景等情况后,我们 认为: 1、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 司利益的情形。 2、经核查,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 罚和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职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能 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增补李泰岭先生、历锐先生为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未成就及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核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3 年度净资产收益率、现金营运指数未达到《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第四个解除限售期所设定的业绩考核指标,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 划》和《考核管理办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