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立旺(688678) -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六月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对外投资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还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的,还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组织机构 第六条 对外投资项目的初步意向可由公司股东、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提 出,也可以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由公司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提出投资需求。 提出需求前,由相关部门或控股子公司对该投资项目可行性作初步分析、调研、 咨询和论证。 第一条 为规范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福立 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