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兴(300098) -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年度报告 的要求。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 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可安排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 独立董事有义务了解公司的重大风险和事项的解决情况,对相关事项的关注和实 地考察。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规定以及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核查。经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可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 所。若发生公司年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意见 并及时向广东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五条 公司财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