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兴(300098) -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6月修订)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高新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及《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 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 东所持每一表决权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每个与会股东所拥有 的投票权等于应选董事人数与该股东所持有股份数的乘积。 出席会议股东既可以将其所持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给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分 散投给数位候选董事,按照候选董事得票多少的顺序,从前往后根据应选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