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达股份(00286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 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扩大经营规模的战略,达到获 取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织或 个人的行为。包括投资新建全资子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投资、与其他单位进行联 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等。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或衍生产品投资事项应当根据《公司章程》、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相应专项制度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应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 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