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克创新(300866) -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7月)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二〇二五年七月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至少应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独立董事委员应过半数。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 1 第一条 为强化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指引》")、《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设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或"本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 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