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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克创新(30086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规章和《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七月 1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述 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内召开: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