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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诚精密(002921)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6月)
LMCLMC(SZ:002921)2025-06-30 13:31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三)对于必需的关联交易,严格依照国家法规加以规范; (四)在必需的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应当执行《公司章程》规 定的回避表决制度; (五)处理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得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必要时应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 第二章 关联人与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进而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联 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国 家有权机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交易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本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