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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化科技(60084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DHCTDHCT(SH:600844)2025-07-01 08:01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聘任独立董事三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以会计 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 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 ...